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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未约定期限的担保责任有哪些
分类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解答
律师解析:
关于未约定保证期间的情况下,保证人通常应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算起的六个月内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义务。
在此六个月以内,债权人均有权利向保证人请求其承担此项确保还款之责任。
然而,若超过该期限,则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或将被依法免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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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0 16:34: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