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抵押和质押的区别包括哪些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房屋抵押,我们要明确指出这是一项特有的法律制度,它强调了抵押人在不转移对房屋实际占有的前提下,将该房产作为债权的担保物。
在此过程中,房屋仍然由抵押人全权掌控和管理。 然而,房屋质押则与之截然相反,它要求将房屋移交给质权人实际占有。 因此,两种方式在实现权利的途径上存在显著差异。 在房屋抵押的情况下,实现抵押权的主要手段包括拍卖、变卖等多种形式,且所得款项将优先用于偿还债务。 相较之下,房屋质押的实施往往是由质权人直接接管房屋,然后通过折价或者拍卖、变卖等方式来获得清偿。 此外,在登记方面也有所区别。 房屋抵押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抵押登记手续,而质押在大多数情况下并不需要进行此类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
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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