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担保期限为多久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担保期限的划分,我们可以将其划分为约定担保期限以及法定担保期限两种类别。
若存在书面协议,则应按照书面协议中的条款执行,然而所约定的担保期限不能违背相关法律法规的限制。 倘若并无任何书面协议或书面协议内容表述不清,那么在主债务履行期限终结后的六个月内即为默认的担保期间。 在此期间内,如果债权人未曾向保证人提出履行担保责任的请求,那么保证人便可据此情形免除自身的担保责任。 至于担保期限的确切长度,需要依据实际情况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具体的判断与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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