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抵押权无效的情形包括哪些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抵押权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况下,其主要原因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作为抵押物品的物体本身属于法律所明确禁止的范围之内,例如土地的所有权;
其次是在制定抵押合同时,如果其行为违背了相关法律法规所设置的强制性规定; 再者是当有关当事人尝试将法律所规定无法进行抵押的资产加以设定之后并因此产生了抵押权; 另外,若抵押权的确立没有经过法定的登记程序,也可能导致该抵押权最终被判定为无效。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条
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权; (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 (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