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果没有能力偿还房贷款了,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您无法承担起房屋贷款的归还,那么将可能面临许多严重的不利后果。
首先,银行可能会发起催缴行动,通过电话、短信或电子邮件等多种形式向您发出还款提示。 如若您未能按时还款,银行则有权依据签订的贷款合同内容,向法院提交诉讼申请,促使您尽快清偿所有欠款。 在这样的情况下,您名下的房地产资产有极大可能会被法院依法强制执行并进行拍卖,以便偿还银行贷款。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明确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因出险灭失而获得赔偿金超过其价值的,除收取抵押人应当偿还的剩余贷款外,超出部分归抵押人所有”; 若触发了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在书面协议中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条件,则抵押权人有权与抵押人协商,以抵押财产的折现价值或通过公开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能获取的款项来优先受偿。 然而,若此项协议的实施损害到了其他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其他债权人有权向法院提出撤销该协议的请求。 此外,若抵押权人和抵押人未能就抵押权的实现方式达成共识,抵押权人亦可直接向法院提出拍卖、变卖抵押财产的请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