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钱可以用东西抵债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法律层面,因债务违约所导致的借款问题确实可以通过移转等值物资债务关系来解决,然而此种做法须满足特定的前提与流程。
若借贷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答应以相应物资替代现金债务,且该物品实际市场估价能恰当地用以偿还债务,那么便可采用这种方式。 值得我们注意的是,用于抵债的物资必须被证明属于合法持有人所有,并且在此之前未曾存在任何法律性质的争议或瑕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条文规定:为了确保债务的有效清偿,债务人为求得债务履行担保目的而愿意将自身之财产物交付债权人持有控制者,若债务人未能依照约定日期履行到期债务亦或是发生了预先约定的实现质权之情形时,债权人有权将该批物资作为优先受偿对象。 尤其需要强调的是,在实施以物资抵消债务的过程中,必须对相关物资的价值进行合理评估,以防出现不公允的结果。 此外,我们还提倡双方签署书面协议,明确各自权益与承诺,防范后来可能引发的纷争混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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