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借条怎么认定担保人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并未有书面借条的前提之下,确认保证人的身份以及其所负担的担保责任,必须依赖于其他充分的证据来直接或间接地确认这种担保关系确实存在。
这些可能的证据包括原被告双方的证词陈述、证人的证言、电子数据、及书证等等。 然而,若当事人未能自行收集到充足的证据以证明其主张,此时便由法院负责调查和搜集相关证据,并对所有的证据进行全面且客观的审查与核实。 一旦经过严格的证据查证程序后,这些被证实为真实有效的证据,便可作为法院判定事实真相的重要依据。 因此,即便在没有书面借条的情况下,我们仍然可以通过其他形式的证据来明确保证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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