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原告需为本案中具备直接利益关系之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相关组织。
若在借贷纠纷中存在着保证人与借款人之间的保证关系,且由于保证人履行其保证义务而导致自身遭受经济损失,则保证人与借款人之间便构成了直接的利益冲突关系。
在此情况下,保证人有权以原告身份提起诉讼,将借款人列为被告,并提出明确的诉讼请求以及相应的事实依据和法律理由,要求借款人承担因其履行保证义务所引发的债务清偿责任。
因此,保证人完全具有对借款人进行起诉的权利,但前提必须是保证人的起诉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所规定的各项法定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