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抵押借款是抵押合同纠纷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不动产质押贷款无疑属于抵押契约争议范畴之内,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之规定,债务人为保障到期债务能够得以清偿或者出现约定的可以行使质权的情况时,可选择将自身或他人的财产抵押给债权人作为担保;
若债务人无法按时履行其债务责任,抑或是出现上述约定的实现质权的特定场景,债权人有权对已设定抵押的财产进行优先受偿。 抵押过程中,若涉及到不动产物权作为抵押标的物,债权人和债务人为确保不动产物权抵押的有效性而订立的契约便是我们所提到的抵押契约,因此产生的法律纠纷也就是抵押契约争议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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