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钱担保人有期限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法律范畴中,保证期间被界定为用以确定保证人所应承担保证责任的特定时间段。
若债权人和保证人间曾就保证期间进行过明示规定,然而此协议规定的时间却早于主债务的实际履行期限,或者是恰好与其同步期满的话,此时将视其为未曾约定保证期间。 倘若双方并无任何关于保证期间的约定,或者相关约定不够清晰明确,那么在此情况下,保证期间则会从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共计六个月。 若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于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尚未达成共识或存在模糊之处,那么保证期间将会自债权人向债务人提出履行债务要求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开始计时。 因此,关于借款的担保人是否具有期限限制,这主要取决于债权人与保证人之间是否已经就保证期间做出了明确且具体的约定。 若双方并无明确的约定或者相关约定不够清晰明确,那么保证期间将会从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共计六个月。 若主债务履行期限尚未达成共识或存在模糊之处,那么保证期间将会自债权人向债务人提出履行债务要求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开始计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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