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价值超过债权,是否仍可查封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律师解析:
各级法院有权对抵押物的价值进行严密监管和实际把握,确保其不会超过诉讼标的的金额。
至于抵押物的价值确实已经远远超出了诉讼标的的财产,作为人民司法机关,必须依据被执行人的申请或基于自身权力,采取果断措施; 立即解除对超标部分财产的查封、扣押以及冻结等限制性措施,而唯独在这种情况下,该财产因为其性质是不可分割的,并且被执行人没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他所拥有的其他可用财产不足以偿还所有债务的情况例外。 此外,法院还可以选择在抵押行为完成之后,把多出的那部分退还给相关当事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九条
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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