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土地所有权可否作为抵押物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土地所有权的特点以及可供债权人或第三方选择作为抵押物的财产类型,以下内容应为您提供有价值的参考信息:
首先是交通运输工具,如汽车、火车等; 其次是建设用地使用权,这意味着您在合法使用土地上建立的任何建筑都可能成为抵押品; 再者就是海域使用权,您可以用海域拥有的船只或者其它相关资产作为抵押物; 针对各类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及最终完成的产品也可进行抵押操作; 另外,如果您正在兴建建筑物、舰艇或是航行器,同样可以将它们纳入抵押范围中; 最后一点,如果您的固定资产,例如建筑物及其附属的土地附着物并没有被相关法律、行政法规明确禁止抵押,那么您同样可以考虑将其作为借款的担保措施之一。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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