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他项权证对方不还款,应该如何应对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律师解析:
他项权证的有效期为债务清偿日期。
在借款方逾期未能予清偿贷款,他项权利持有者有权依法行使抵押权益。 依照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当借款方无法履行到期债务或者违反双方事先商定好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况下,抵押权方有权力和义务与抵押人友好协商,使抵押资产得以折旧或通过拍卖、出售此等抵押资产获得的资金优先受偿。 然而,如若协议存在损害其他债权方利益的可能性,其他债权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裁决以撤销这一协议。 另外,倘若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并未就抵押权实际实施方式达成共识,抵押权人同样具备权利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进行拍卖、出售抵押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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