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车贷款办不下来,定金能否退还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律师解析:
购买汽车时如果支付的是定金,那么如果因为贷款审批未能通过而导致交易无法完成,定金通常是不予退还的。
在此,我们为您详细解释一下“定金”这一概念。 根据相关规定,定金是指在合同签订过程中,作为确保债务能够履行的担保,由当方面向另一方支付一笔一定金额的货币款项作为保证金。 定金的数额可以由合同当事人自行商定,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所付款项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总额的20%。 当债务人按照约定完全履行了债务之后,定金应当用来折抵价款或被原封不动地收回。 对于按照协议支付定金的一方,如果无法按约定履行债务,他将无权请求对方归还定金; 而接受定金的一方若无法履行约定的义务,必须向对方进行双倍的返还。 以下是定金所具备的几个主要法律特性: 首先,它具有从属性——即定金的存在是以合同的合法存在为基础,并且随着合同关系的终止,定金也将自动消失。 其次,定金的成立具有实践性,也就是除非定金已经切实支付给了对方,否则仅仅有当事人之间关于设定定金的协议,并不足以使定金担保成立。 最后,定金带有预付款性质,只有在项目合同成立且尚未正式履行之前,定金才能够发挥其保障和担保的作用。 因此,定金是提前支付的一种担保形式。 此外,定金还有着双重担保性,既确保合同双方的权益,又保护了各自的债权。 也就是说,若交付定金的一方未能按时履行债务,其失去的不仅是自己的定金; 反之,若接受定金的一方违约,就必须向失主方支付双倍的定金赔偿金。 希望以上信息能帮助您更好地理解定金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条款。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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