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权债务概括转移包含哪些内容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债权债务的概括转让方式,主要包含以下两个方面:
首先是合同承受制度。 所谓合同承受,简单来说就是指一方当事人将自身所签订合同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在征得另一方当事人同意之后,转交至第三方手中。 这种行为必须满足一些特定条件才能实现: (1)必须存在一份合法有效的合同作为基础,这是保证合同承受合法性的首要条件; (2)接受合同的一方应当是双务有偿合同的承诺者,因为只有在这类合同中,当事人既需要承担义务,也享受着相应的权益; 如果是单务合同,则当事人只能要么履行职责,要么享受该权益,单务合同的转让并不能视为债权债务的概括转让; (3)原始合同的转让方需与第三方订立明确的转让协议; (4)合同承受必须经过对方当事人的认可。 合同承受的法律效力在于,原合同中的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所有债权债务均由第三人承担,原合同当事人不再涉及其中。 其次是企业合并现象。 这通常意味着一家公司或是这家公司的一部分被另一家公司吸收进去,或数家公司联合成为一个全新的企业。 在企业合并完成后,由于之前被合并的公司已不复存在,因此对于外部第三方的债权债务,就全部归并入现在的合并企业负责。 如果只是某家公司的一部分被其他公司所吸收,那么,原有公司的债权债务问题就需要由现存的公司部分及合并进来的那部分公司一起商量解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十七条
法人合并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合并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 法人分立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分立后的法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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