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情形可作为认定为债务人个人债务的考量因素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这类案件中,需要符合以下五个条件中的至少其中之一:
1)举债的整个时期内,涉案家庭并未因此进行任何大型商业交易或者有巨额的资产转移; 2)当债务产生时,相关夫妇处于婚姻关系紧张、已分居、正在洽谈离婚事务或者正在接受法院离婚诉讼程序之时,并且借款人的配偶拥有稳定可靠的收入来源,足以保障家庭日常财务需求; 3)所借债务的实际使用目的明确地指向债务人参与了非法、非法犯罪活动,例如赌博、吸毒等; 4)债务的实际用途是为了让债务人独自承担并不涉及家庭生活和共同经营活动的具体事项,比如无偿的支持和担保等; 5)债权人的配偶事先对此一无所知,并且未获得任何来自于该项投资和经营活动的经济利益。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 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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