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担保人欠款未还,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债务人拖欠借款的问题,若涉及到担保人,其应承担职责便是在保证范围之内代替债务人支付所欠之款项。
这是担保人依据保证合同应尽的义务。 保证合同的本质意义在于保障债权人在债权上的权益得以实现。 在这种情况下,保证人和债权人会事先约定好,即当债务人未能按期履行到期债务或是出现双方约定的相关状况时,由保证人负责履行债务或者承担相应责任的合同条款。 如果当事人之间在保证合同中明确约定了保证人和债务人对于债务需承担连带责任的话,这种情况就属于连带责任保证。 根据这种保证方式,当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未按时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出现双方先前约定的情况时,债权人有权根据自身权力选择向债务方提出请求要求债务方履行债务,同时也可以选择向保证人发出要求,让保证人在其担保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
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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