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种类的合同被归类为担保合同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律师解析:
首先,我们来讨论关于债权担保的话题。
这里所说的债权担保,其实是我们常说的担保权以及相应的担保责任这两者共同构成的法律关系。 具体来说,因为担保权的性质依据是担保方式的差异,所以它呈现出了多样性。 例如,在人的担保即保证这种形式下,担保权是属于债权性质的请求权,无疑也是属于债权的范畴。 然而,在涉及到物的担保的情况下,担保权则体现为一种源于物权的优先受偿权。 接下来,我们谈及的是保证合同这一主题。 显然,保证合同其实就是指由保证人与债权人之间签署的这样一份契约文件,约定在主债务人未能履行其应尽的债务之后,由保证人负责代为主债务人给予清偿。 在保证合同中,扮演着保证人和被保证人角色的往往都是特定的法律主体。 最后,让我们来看一看抵押合同这个内容。 抵押合同是由作为抵押权人的债权人,与可能担当抵押人角色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之间缔结的具有担保意义的合同。 在这份合同里,抵押人通过提供一定量的财产,无论是不动产还是动产,来向抵押权人设定抵押担保。 一旦将来借款人无法按时偿还债务,作为债权人的抵押权人便有权利依照法律程序,对处分抵押物所获得的款项进行优先受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 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 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