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违约金可以从押金中扣除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律师解析:
押金之金额往往按照所借物品原来的价值或者甚至超出原来的价值预付,待借款人将所借款项归还给贷方之后,再返还其原先所支付的押金数额。
而当任何一方有违反协议或者背弃合约的情况出现之时,这部分押金就会被扣留作为惩罚。 押金制度,实质上是由一方当事人为避免自己的行为可能给对方带来潜在损失风险,预先向对方支付一定款项以作为担保,若因此种原因导致对方遭受实际经济损失的话,则可依据此笔押金来进行补偿或者另行赔偿。 但如果双方的法律关系终止,且不再存在任何其他争议和纠纷,那么这笔已经预付的押金则应当如数退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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