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证人与连带债务人是否为同一人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通常状况下,保证人和连带债务人可以由同一主体担当,我国现行的法律体系并未对债务人拒绝担任保证人的限制做出明确规定。
由此可见,凡具备代为清偿债务实际能力的法人机构、其他同类组织或公民个体均可被赋予成为保证人的资格。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三条
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为保证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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