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定金和保证金有什么区别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法律实践中,所谓的保证金是指在签订合同时,合同主体中的一方或者两方为了确保合同能够得以顺利履行,将一部分货币留在另一方手中或者储存在第三方机构那里以作为担保。
需要明确指出的是,这种情况下的保证金并不能达到与定金相同的效力,也无法取得双倍退还的效果。 另外,定金的具体作用可以由当事人按照自己的意愿自行决定,例如可以设定为保证达成特定协议的方式、确定生效日期的前提条件或者当作解除合同所需支付的赔偿款项等等。 然而,保证金却无法发挥同样的功能,其特点在于缺乏具体金额的限制性规定。 然而,在法律实践中,订金的比例必须控制在主合同价款总和的20%以内。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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