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车主如何报警拿回抵押车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国现行法律框架之下,明确指出当质押物达到约定终止日期时,抵押权人有权自由处置相关质押物质品及进行再次抵押等行为,在此过程中车主不得任意取回车辆,擅自盗窃车辆更为严重构成违法犯罪。
对于因车主违反约定造成情况恶化的局面,抵押权人有权利依法将债权予以转让,同时包括该附属车辆及其使用权限在内全面予以转让,此种操作方式完全符合法律法规。 对于那些通过正规渠道购买了合法抵押车辆的人士而言,他们受到法律保护。 在这种情况下,债权人实际上已经成为车辆的拥有者,原来的车主并无任何正当理由可以要求收回该车辆。 如真有意强行索回原先车辆的话,则须经过三方当事人共同沟通协商,并且必须偿还购车者全部本金及相应利息费用方可实现车辆的归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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