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地随房走的法律依据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地随房走乃指在建筑物抵押交易中,该建筑物所占用范围之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也将一同抵押。
以此类推,如果是对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抵押,则包括在这片土地之上的所有建筑物也都将被抵押。 然而,若抵押人在操作过程中未能按照上述条款进行详尽抵押,那么就需要视作其已将未抵押的财物与前面述及的一并抵押。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抵押人未依据前款规定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财产视为一并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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