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担保人身份证号写错了还有效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律师解答:
没有。
律师解析:
超过担保期限的,担保人免除责任。
借款期限是指借贷双方依照有关规定,在合同中约定的借款使用期限。 借款期限应根据借款种类、借款性质、借款用途来确定。 在借款合同中,当事人订立借款期限条款必须详细、具体、全面、明确,以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防止产生合同纠纷。 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 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 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三条
【保证责任免除】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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