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权转让一般情况要通知担保人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债权转让,一般情况下需要通知担保人。
如果未通知担保人,债权人和债务人擅自减轻债务的,担保人对减轻后的债务提供担保; 但如果擅自加重债务的,担保人对加重部分不担责。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五条规定,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作出保证,债权人接收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 第六百九十五条规定,债权人和债务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协商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内容,减轻债务的,保证人仍对变更后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 加重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五条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作出保证,债权人接收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五条债权人和债务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协商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内容,减轻债务的,保证人仍对变更后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 加重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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