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口头取消担保责任是否有效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特定形式的,应当采用特定形式。所以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可以解除合同。所以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可以口头形式取消担保责任,但如果设立担保物权的,要注销担保物权登记,担保责任才消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第一百三十五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特定形式的,应当采用特定形式。 第三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物权消灭: (一)主债权消灭; (二)担保物权实现; (三)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 (四)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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