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担保代偿后还需债权转让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律师解析:
1、担保代偿后不需要债权转让。
2、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3、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七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八条 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条 因债权转让增加的履行费用,由让与人负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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