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作为担保人无力偿还债务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律师解析:
1、一般情况下,作为债务担保人,如果暂时没有偿还能力的,那么可以在执行过程中和债权人达成和解,请求允许延期或者分期清偿债务。
2、但是如果债务担保人永久没有能力偿还债务的,那么债务人只能自己清偿。 3、债务人存在拒绝申报或隐匿、转移名下可供执行财产行为的,那会被人民法院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的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包括: (一)在人民法院哄闹、滞留,不听从司法工作人员劝阻的; (二)故意毁损、抢夺人民法院法律文书、查封标志的; (三)哄闹、冲击执行公务现场,围困、扣押执行或者协助执行公务人员的; (四)毁损、抢夺、扣留案件材料、执行公务车辆、其他执行公务器械、执行公务人员服装和执行公务证件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查询、查封、扣押、冻结、划拨、拍卖、变卖财产的; (六)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其他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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