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质押权人如何去实现质权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律师解析:
质权人实现质权,就质物的变价优先受清偿,其前提条件是债务履行期届满而质权人未受清偿。
出质人与质权人签订质押合同,为债权人设定质权。 但质权不一定都能实现,如果债务人在债权清偿期届满前或届满时清偿债务的,就不存在质权实现问题,只有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所担保的债权未受清偿的,质权人才可以以质物来实现自己的质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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