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孩子的出生证明丢失了,能否申请补办 |
分类 | 医疗纠纷-美容及医疗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国,针对出生证明遗失、被盗所导致的原始凭证损失问题,当事人可通过获取原签发单位相关的出生医学记录证明材料,再向其所在地县级及以上的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补发出生医学证明的申请。
当卫生行政部门收到当事人的申请之后,经过详细核实确认无误的情况下,将依照规定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同时还需加盖出生医学证明补发专用章。
法律依据:
《关于<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的补充规定》第七条
《出生医学证明》因遗失、被盗等丧失原始凭证的情况要求补发的; 取得原签发单位有关出生医学记录证明材料后,向所在地县(区)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补发。 县(区)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接到申请后,经核实,情况属实的给予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并加盖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 补发办法如下: (一)未报户口前遗失《出生医学证明》者,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副页; (二)已办理户籍手续后遗失《出生医学证明》者,只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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