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手术后遗症医生不承认怎么办 |
分类 | 医疗纠纷-美容及医疗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医务工作者在诊疗过程之中未能充分履行与当前医学技术水平相适应的诊疗职责,进而导致病患遭受损失,那么医疗机构便有必要承担赔偿之责。然而,手术产生并发症并不意味着医疗机构必然需要对此负有责任。唯有当医生在手术之前未能尽到明确告知的义务,未向患者详细说明可能会留下的相关不良影响,或者在手术操作过程中违反了相关的诊疗规范,以及围手术期管理不善等存在过失行为时,医疗机构才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 对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过错,应当依据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进行认定,可以综合考虑患者病情的紧急程度、患者个体差异、当地的医疗水平、医疗机构与医务人员资质等因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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