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员工的医疗期怎么计算 |
分类 | 医疗纠纷-美容及医疗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医疗期的计箅方式,具体规定如下所述:
首先,对于实际工作年限不满十年者,在目前所在单位服务年限不满五年者,其医疗期应为三个月;若是在本单位服务年限达五年或以上者,其医疗期则应为六个月。 其次,对于实际工作年限已满十年者,在本单位服务年限不满五年者,其医疗期应为六个月;若在本单位服务年限在五年至十年之间者,其医疗期应为九个月;而在本单位服务年限超过十年但未满十五年者,其医疗期应为十二个月;若在本单位服务年限达到十五年但未满二十年者,其医疗期应为十八个月; 最后,对于在本单位服务年限超过二十年者,其医疗期应为二十四个月。
法律依据: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 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 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 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 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 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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