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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医院漏诊的后果是什么,法律依据是什么
分类 医疗纠纷-美容及医疗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律师解答漏诊,即对同一患者同时存在不同疾病,医生遗漏某种疾病的诊断;
延误诊断,即在应当对疾病作出判断的时间内,没有及时作出判断。
医院漏诊是医疗过错行为的一种。
从我国有关医疗事故的法律规定来看,医疗过错是指医院违反正常的医疗护理规范,对患者造成不应有损害的一种行为。
医疗事故需要损害后果的出现,且这种损害后果要和医院的过错行为存在因果关系。
如果漏诊等医疗过错行为没有对患者造成损害,即患者的损害不是医疗过错行为造成的,而是由于患者疾病本身导致的必然结果,或者其他非医疗过错行为的因素造成的,医院没有违反正常的医疗护理常规规范,则不构成医疗事故。
换句话说,只有漏诊的医疗过错行为成为患者损害后果的原因,又经过医学会组织的鉴定认为构成的,才属于医疗事故。
比如患者病情演变所致,与医院的误诊无直接的关系,根据法律规定,就不具备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
即使存在过失行为,但只要此过失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没有因果关系,就不承担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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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6/1 13:18: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