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住院,医保能报销吗 |
分类 | 医疗纠纷-医疗保险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不住院情况下医保能否报销部分医药费的问题,我们了解到,根据相关医保政策的具体规定,如果您在门急诊就医过程中产生的医疗费用超过了2000元,并且满足医保报销的条件,那么您就有权享受一定程度上的报销福利。
关于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我们作如下说明: 在职员工在一年内(从每年的1月1号至当年的12月31号)符合医保规定范围之内的医疗费用如果累计超过了2000元,那么这个超出的部分就是医保可以予以报销的部分。 对于您个人而言,即便是在合同期限内派遣工作的员工,超过2000元的部分也是有资格报销其中的50%的,剩下的50%则需要您自己承担; 另外,为了保障您在一年之中可以享受到最多2万元的门急诊报销金额,我们也在这里作出特别说明。 当涉及到三种特殊病症——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以及肾移植后服用抗排异药物的门诊就医时,我们建议您最好向您所就医的二、三级定点医院申请开具“疾病诊断证明”,并填写《医疗保险特殊病种申报审批表》,然后将有关材料提交给所在区域的医保中心进行审批备案。 请注意,这三种特殊病症的门诊就医及其药品的获取只限于取得审批备案资质的定点医院,而不能在定点零售药店购得。 只要您在门诊就医过程中所产生的医疗费用符合门诊特殊病种的规定范围,那么同样可以参考住院进行结算。 医疗保险其实就是指通过国家制订法律法规,按照强制性的社会保险原则,要求用人单位与职工必须按时且足额上缴基本医疗保险费用。 若您未能按时足额地交纳上述费用,那么您个人账户中的资金将不会被计算在内,而且医保基本统筹基金也不会对您所产生的医疗费用进行垫付。 医疗保险的实质,主要是为了补偿由于疾病引发的各种医疗费用,以及社会或者企业为职工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或者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险制度。 比如说我国目前实行的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都是属于这种类型的社会保险。 在中国,广大职工的医疗费用是由国家、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的,这样就可以有效减轻企业的经济压力,防止医疗资源的浪费。 若您因为某些原因陷入了保险责任事故,那么此时您所需治疗的费用在经过相应的比例核算后就会得到理赔。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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