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保卡是否可以在本省跨市使用 |
分类 | 医疗纠纷-医疗保险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医保卡无法在市外使用问题,现行规定如下:
首先,我们需要明白医疗保险遵循属地化管理原则,即医保卡上的资金分配依据各县市区参保人员的缴费情况进行,且需在各地分别与银行结算有关门诊或购药交易。 这就意味着医保卡无法异地使用,只局限于定点的门诊和药店。 然而,同城的其他定点门诊和药店则不能混用。 只有在住院治疗时,才能够得到应用。 关于如何查询社保办理进度,现有三种有效方式供您参考: 第一,登录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输入相应的社保编码、密码及验证码便可轻松查询; 其次,您还可前往社保局现场寻求帮助,同时拨打社保局服务热线也能获得相关政策解答和信息查阅服务。 最后,您亦可带上本人身份证、医保卡或社保卡至当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办理大厅查找相关信息。 若涉及医保卡住院报销事宜,操作流程如下: 首先,您需要持医保卡前往定点医院就医,待经医生诊断确认后,可获取入院证明。 随后,在医院窗口办理好住院登记手续,并预先垫付治疗所需的医疗费用。 最后,拿着个人或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医保卡、病历本、入院证明、检查报告及所有资料的原始档,前往当地社保部门申请报销即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