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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上海职工医保报销标准
分类 医疗纠纷-医疗保险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本市职工医疗保险的报销规定如下:
首先是起付线的设定。在职员工在医院就诊或者在急诊观察室滞留观察的情况下,其起付标准应设为1500元人民币。对于超出该金额的费用部分,将按照相应的比例由医疗保险进行支付。
其次是最高支付限额。这一上限根据医保年度不同而有所差异,介于55万元至61万元人民币之间。
最后是报销比例的调整。在职员工在门急诊治疗过程中自行承担的部分,其标准已从原先的1500元降至现在的500元。
同时,他们在一级、二级以及三级医院门急诊就医时所能获得的报销比例也相应地提高到了80%、75%及70%。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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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2 17:47: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