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社保其中医保能报疾病吗 |
分类 | 医疗纠纷-医疗保险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医疗保障体系中所涵盖的社会医疗保险,可以为参保者提供住院治疗的相应报销服务。
社会医疗保险由参保人员自行缴纳以及所在单位额外缴纳这两个部分共同构成。 其中,个人负担份额相对较小。 自首次缴纳之日起,便可利用医保卡内的资金(即个人所缴纳的那部分),前往能够接受医保刷卡消费的药房或医院购买所需药品或进行诊疗活动。 通常情况下,需在连续缴纳满一年之后,方可在患病需要住院治疗时享受医疗费用报销待遇。 此时,报销额度将有所提升,不仅包括了个人所缴纳的部分,还包括了单位所缴纳的部分。 然而,具体的费用报销比例则需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并非所有费用均可全额报销。 若无单位参与缴纳,参保者可选择以个人身份继续缴纳。 但需注意的是,企业通常会为员工缴纳五项社会保险,而个人名义仅能缴纳养老、医疗及失业三项保险。 尽管如此,其缴纳金额与企业缴纳的大致相当,甚至可能略低一些。 此外,企业并未提供任何优惠政策,无论是缴纳比例还是金额均保持固定不变。 唯一不同之处在于,如在企业缴纳,通常由企业承担大部分费用,个人只需支付少量部分。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社会保险法》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五条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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