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保断交一年会有影响吗 |
分类 | 医疗纠纷-医疗保险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1.若参保人士未能按照相关法规及时且足额地交纳医疗保险费用,自未按时且足额支付的当月份始,其将失去享有医疗保险福利的资格;
然而,如果在中断后仍选择继续缴费的话,他们需按照规定,以补交当时所在地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将中断期间的所有欠费一次性补足。 补交的时间段将被纳入连续缴费期限的计算之中,但在此期间,他们无法享受医保统筹机构所提供的福利待遇。 2.若参保人于中止享用医疗保险福利60日之内(含60日)补交了医疗保险费用,则自补交次月份开始,他们便可恢复享有医保统筹机构所提供的福利待遇; 3.若参保人于中止享用医疗保险福利60日至180日内(含180日)补交了医疗保险费用,那么自补交月份算起,三个月以后方可以享有医保统筹机构所提供的福利待遇; 4.若参保人于中止享用医疗保险福利180日后再补交医疗保险费用,那需要从补交月份开始计算,六个月之后他们才能享有医保统筹机构所提供的福利待遇; 5.如果在中断后没有进行补交,这将被视为是重新加入医疗保险体系,原来的缴费期不会被计入连续缴费日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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