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深圳社保停交多久失效 |
分类 | 医疗纠纷-医疗保险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然而,如果医保出现停缴情况且持续时间超过三个月,则需要重新开始计费和计算报销年限。
在此方面,深圳市政府特别设立了医保中断的“宽限期”政策,并且该政策随时间推移不断优化。 最初,该宽限期仅设定为一个月,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以及民众需求的提升,近年来已逐步延长为三个月。 具体来说,只要参保人员在医疗保险年度(从每年七月一日起至次年六月三十日止)内累计停缴时间没有超过三个月,那么重新缴纳保费用后,他们在停缴期间以及之前和之后的续保时间将会被合并计算。 但是,若医保停止缴费的时间超过三个月,那么就需要按照新的标准重新进行累积计算。
法律依据:
《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第二十五条
本市户籍参保人因工作变动,无用人单位为其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可由本人继续缴纳。连续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1年以上的参保人,因工作变动,在1个医疗保险年度内累计中断参保不超过3个月的,重新缴费后其中断前后的连续参保年限可合并计算。在医疗保险年度内累计中断参保超过3个月的重新计算参保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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