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居民医保大病报销比例是多少 |
分类 | 医疗纠纷-医疗保险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1、门诊报销普通门诊不设起付线全体参保居民均享受普通门诊待遇。
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普通门诊不设起付线,进入门诊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按60%的比例报销,统筹基金年度个人最高支付限额为400元。 2、住院报销比例连续参保时间越长报销比例越大参保居民连续缴费每满5年,医保基金住院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累计不超过10个百分点。 如果从连续10年参保,那么在三级、二级、一级医院的住院报销比例分别达到70%、80%、90%。
法律依据:
《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第二十七条参保居民在统筹地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由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按比例支付: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不低于80%; 县级医疗机构不低于70%; 市级医疗机构不低于60%。 各统筹地区根据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收支情况合理确定具体支付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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