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疗事故损害赔偿责任在法律上有何规定 |
分类 | 医疗纠纷-医疗事故赔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医疗事故的法律责任方面采用的是过错责任原则作为基础依据。
在医院诊疗行为过程中所引发的任何损害事件,如果医疗机构或其医务工作人员存在明显过错,医疗机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然而,对于医疗事故中的医疗过失行为所导致的不良后果的责任程度,可以从以下几个标准来进行区分和判断: (1)完全负责,主要认定为医疗事故所带来的损害后果皆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所导致; (2)主导责任,这意味着医疗事故产生的损害后果主要源于医疗过失行为,而其他相关因素则起到次要作用; (3)次要责任,即医疗事故中产生的损害后果主要源于其他相关因素,而医疗过失行为仅是其中次要的原因; 以及(4)轻微责任,在此情形下,医疗事故的损害后果绝大多数由其他相关因素所引发,医疗过失行为只发挥了较小的影响贡献。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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