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疗事故投诉哪个部门最有法律效力 |
分类 | 医疗纠纷-医疗事故赔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医疗纠纷投诉方法依次为:
1、医院医务科; 2、医院办公室; 3、县卫生局医政股; 4、县人民调解中心医患纠纷调解室; 5、人民法院起诉; 医疗纠纷或投诉发生后,所在科室负责人应立即向医务科报告,隐匿不报者,将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后果。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七条
医疗机构应当设置医疗服务质量监控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具体负责监督本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的医疗服务工作,检查医务人员执业情况,接受患者对医疗服务的投诉,向其提供咨询服务。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