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医院要保留哪些证据 |
分类 | 医疗纠纷-医疗事故责任 |
解答 |
律师解析:
起诉医院时,一定要妥善保留多类关键证据。
病历资料是重中之重,门诊病历详细记录了患者每次就诊的症状、诊断等情况,住院病历则全面涵盖了住院期间的病情变化、治疗方案及效果等,而检查检验报告更是能直观地反映出患者身体的各项指标及异常情况,这些都能清晰地呈现病情及诊疗的全过程。 费用凭证也不可或缺,医疗费发票能明确患者为治疗所支出的具体金额,直观地证明了经济方面的损失。 相关物证,像医疗器具,如果存在质量问题或与医疗事故相关,它可以作为有力的证据; 药品如果存在伪劣等情况,也能对起诉起到重要作用。 证人证言同样关键,如有亲眼目睹医疗过程或知晓相关情况的证人,他们出具的书面或口头证言能为案件提供不同角度的信息,增加案件的可信度。 此外,医院的过错陈述、沟通记录等书面材料也不能忽视,这些材料能直接反映医院在医疗过程中的态度和行为,对起诉提供有力的支持。 总之,这些证据在证明医院存在过错、导致患者损害以及计算损失等方面都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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