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疗事故要保留哪些证据 |
分类 | 医疗纠纷-医疗事故责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医疗事故要留存的证据主要包含这些方面。
首先是病历资料,这里面有门诊病历,就像是我们每次去看门诊的记录,还有住院志,那是住院期间的详细情况记录,像体温单能看出体温的变化,医嘱单就是医生嘱咐的各种事项,化验单(检验报告)能明确各项指标的情况,医学影像检查资料能让我们看到身体内部的样子,特殊检查同意书是做特殊检查前的签字确认,手术同意书是关于手术的相关事宜,手术及麻醉记录单记录了手术和麻醉的过程,病理资料则是关于病理方面的信息,护理记录也是护理过程的记录等等,这些可都是核心证据。 再有就是用药清单,能清楚地知道用了哪些药物以及具体的剂量啥的。 还有费用清单,能让我们了解到医疗费用的支出情况到底是怎样的。 另外相关的检查报告也很重要,像X光、CT等检查的结果都得保留好。 以及与医疗事故相关的证人证言也不能忽视,像同病房的患者、家属这些人的见证都很有价值。 再有就是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如果有条件的话,把医疗过程或者与医院沟通的情况记录下来就更好。 保留这些证据对我们后续的维权那可是很有帮助的,尤其是在发生医疗事故纠纷的时候,能作为很有力的依据。 不过,一定要注意证据的合法性和真实性,可别弄出什么问题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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