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疗事故分级标准对应伤残等级是什么 |
分类 | 医疗纠纷-医疗事故责任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于医疗事故的划分标准,医疗事故依照其对患者人身所造成之损害程度之轻重,划分为四个级别。
其中,第一级医疗事故所指为患者生命遭受永久性(或接近永久性)丧失,或者造成严重的身体残障,即致人死亡或者重度残疾; 而第二级医疗事故则是指患者身体遭受中度残障,或者器官组织受到严重损伤,导致其功能出现严重障碍; 至于第三级医疗事故,主要是指患者身体遭受轻度残障,或者器官组织受损伤,导致其功能出现一般障碍; 最后,第四级医疗事故通常会导致患者身受明显的其他各类人身伤害。 至于残疾等级的评定方面,则需要参照相关的司法鉴定标准来进行明确界定。 在一般的情况下,可以认为一级医疗事故所对应的伤残等级较为严苛,而四级医疗事故所衍生之伤残等级则相对较轻。 然而,这仅仅是一种大致的对比关系,实际的对应关系还需要结合具体的伤残鉴定结论以及我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来予以解读和确定。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条
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 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具体分级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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