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疗纠纷责任的三个构成要件是哪些 |
分类 | 医疗纠纷-医疗事故责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医疗过错,特指医疗机构以及其医务工作人员在进行诊疗活动时,未能严格遵守并合乎医疗卫生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制度、部门的纪律规定,以及在诊疗护理方面所应遵循的规范和标准。
以具体的例子来说,可能是医生未能依照严谨且准确的诊断流程进行操作,抑或是护士未能正确地执行医生所下达的医嘱等情况。 损害后果,则是指患者在接受医疗服务的过程中所遭受的身体或精神上的伤害,例如病情恶化、致残乃至死亡,亦或是产生了不必要的经济负担。 因果关系,则是指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的过失行为与患者所受到的损害结果之间存在着直接而明确的关联性。 换句话说,患者所承受的损害,正是由于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的过失行为所引发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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