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发生医疗纠纷后该如何处理 |
分类 | 医疗纠纷-医疗事故责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医患之间的医疗纠纷问题,确认目前已存在三种特定的解决途径,分别为:
私下协商、公权力介入的行政调解以及运用法律渠道的司法诉讼。 首先,我们来看第一点——协商解决方案。 该解决途径具有极简化的程序步骤,处理相关事宜的效率高度优先,并且一旦达到双方满意的协议标准,医疗机构便会立即展开对受害方的赔偿工作。 接着,我们来关注公权力介入解决的行政调解方法。 此种方法规定,当事人在知晓或者预期自身健康权益受到侵害后的一年内,可聘请律师代理并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最后,我们必须提到的便是使用法律程序的司法诉讼手段。 在这种情况下,患者无需以医疗事故鉴定作为立案前提条件,同时还享有举证责任倒置的权利。 只需提供在医疗机构就医的凭证以及书面证据,证明身体受到了相应的伤害。 相反地,举证责任将全权交由医疗机构承担。 如果医疗机构无法证明自身没有过错,也没有有效证据表明医疗行为与患者损害结果间毫无关联性,那么他们就需独自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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