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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住院病历保存时间不少于多少年
分类 医疗纠纷-医疗事故责任
解答
律师解析:
在我国的相关法律条文中,对医院病历的保存年限做出了具体规定:
首先,对于门诊病历来说,其保存期限自每名患者最后一次就诊之日起,必须保留不低于15年;
其次,对于住院病历,则要自患者最后一次出院之日起,保证至少30年的存放期。
值得注意的是,若有医疗机构发生更名情况,原医疗机构所保管的病历将应转交至新名称的医疗机构进行后续保管。
按照国家法规,每位患者都享有权利复印或拷贝自己的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即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材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与疾病有关的病历信息资料。
法律依据:
《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
门(急)诊病历由医疗机构保管的,保存时间自患者最后一次就诊之日起不少于15年;住院病历保存时间自患者最后一次住院出院之日起不少于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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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4 0:2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