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疗事故分级标准是怎么样的 |
分类 | 医疗纠纷-医疗事故责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医疗事故分级标准是: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认定为一级医疗事故;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认定为二级医疗事故;轻度残疾、存在一般功能障碍的,属于三级医疗事故;造成其他明显人身损害的,认定为四级医疗事故。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条
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 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具体分级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第四十九条 医疗事故赔偿,应当考虑下列因素,确定具体赔偿数额: (一)医疗事故等级; (二)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 (三)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 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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