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索要医疗事故保险费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
分类 | 医疗纠纷-医疗事故责任 |
解答 |
律师解析:
索要医疗事故保险费需要准备保险单、被保险人的身份证明、与确认保险事故有关的证明和材料、医疗费发票、住院结算明细表、用药清单、医院出具的门诊病历、诊断证明、出院证明、转院证明及相关检查报告、根据保单约定或保险人根据情况而提出的其他材料。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的,应当制作协议书。 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医疗事故的原因、双方当事人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以及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等,并由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签名。 第四十八条 已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请求,可以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 调解时,应当遵循当事人双方自愿原则,并应当依据本条例的规定计算赔偿数额。 经调解,双方当事人就赔偿数额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应当履行; 调解不成或者经调解达成协议后一方反悔的,卫生行政部门不再调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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